关于公布我市2026年水利工程防汛“三个责任人”的通知
东莞水务 2026-04-07 17:32

各园区、镇(街)农林水务局、水务工程运营中心,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,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:

为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工作责任制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现将我市中小型水库、堤防、大中型水闸、大中型泵站、山塘防汛“三个责任人”(行政责任人、技术责任人、巡查责任人)予以公布(详见附件1)。请各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,按照《东莞市水利工程防汛“三个责任人”履职手册(试行)》的要求,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,履职尽责。


附件:

1. 东莞市水利工程防汛“三个责任人”名单(2026年)

2. 东莞市水利工程防汛“三个责任人”履职手册(试行)


东莞市水务局

2026年4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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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关键词:三个责任人,防汛,水利工程,东莞市,水利工程管理单位,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,镇(街)农林水务局,园区,履职,人民群众生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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